黑龍江經濟網訊(黑龍江日報全媒體見習記者董廣碩 商祺)日前,生態環境部通報優化執法方式第四批典型案例,并對相關辦案單位予以表揚。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對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生態環境違法案件嚴格執法,維護了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剛性權威,入選典型案例。

據了解,2021年4月9日,佳木斯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信訪舉報,執法人員立即對楊睿塑料清洗粉碎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廠主要利用廢舊塑料再生制造塑料顆粒,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直接排入廠房南側無防滲設施的溝渠內。佳木斯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監測人員對滲坑內的污水及車間污水池的污水進行現場采樣。監測結果顯示:排入滲坑的污水化學需氧量超標17倍、懸浮物超標18倍、氨氮超標1.5倍、總磷超標29倍、揮發酚超標5倍;車間污水池污水的化學需氧量超標19倍、懸浮物超標7倍、氨氮超標1.8倍、總磷超標31倍、揮發酚超標6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黑龍江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等法規,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對現場設施設備進行了查封,對該企業處以72.49萬元罰款,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