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經濟網訊(董慧瑩 李思齊)法院執行工作中的“剛”與“柔”,如同鳥之兩翼、車之雙輪,缺一不可。近日,青岡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剛柔并濟,通過依法強制執行與耐心釋法調解,成功執結一起執行案件,贏得雙方當事人認可。

王某與于某系夫妻關系。2015年,二人分別向楊某借款100000元、向譚某借款35000元,均承諾一年后還清。借款到期后,王某、于某未按約定還款,楊某、譚某多次催要無果,遂于2018年11月向青岡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支持楊某、譚某的訴訟請求,但王某、于某仍以各種理由拖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
2020年1月,楊某、譚某先后向青岡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經全面查控,未發現王某、于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暫時陷入僵局。 2024年5月,青岡縣人民法院開展“終本清倉”專項行動,執行法官重新梳理案件線索時,發現二人名下登記有一處房產,隨即依法啟動房產評估、拍賣程序。最終該房產以66300元成交,拍賣案款按債權比例足額發放給楊某、譚某,部分實現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執行過程中,法官換位思考,跳出執行程序的單一視角,既理解申請人追討債權的迫切需求,也體諒被執行人的實際履行困難,在雙方利益平衡點上尋找解紛路徑。法官始終秉持“剛柔并濟”原則,不急于推進執行措施,而是給予當事人充分表達訴求的空間,從情緒與訴求背后挖掘糾紛根源,讓調解更具針對性與說服力。多次與王某、于某溝通,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詳細講解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可能面臨的拘留、罰款甚至刑事責任,明確法律底線,打消其僥幸心理;同時,主動與楊某、譚某對接,如實說明案件執行難點與財產查控進展,爭取申請人的理解與配合,為后續調解奠定了基礎。
法官摒棄“一刀切”的機械辦案思維,根據案件財產情況、當事人態度動態調整執行策略,如本案中通過“利息讓步”為和解創造可能,避免矛盾激化。2025年9月,經過執行法官多輪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態度逐步緩和。在充分尊重雙方意愿的前提下,楊某、譚某自愿放棄部分利息,王某、于某也承諾立即給付剩余欠款。9月10日,雙方當事人在青岡縣人民法院中和法庭簽訂執行和解協議,王某、于某當場以現金方式付清剩余欠款,該案圓滿執結。
此次執行,執行法官在“剛”與“柔”之間精準把握,運用智慧和溫情化解矛盾,講法律時清晰明確,讓當事人知曉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談情理時真誠共情,疏導對立情緒,引導當事人從“對抗”走向“協作”;切實讓“紙面上的權利”變為“真金白銀”,有力維護了司法權威與當事人合法權益,實現案結事了人和。